里辦監視器 憂無經費修

2011年01月09日
龍坡里長黃世詮抱怨,若沒錢維護監視器,監視器損壞無法發揮功能。廖瑞祥攝

【蔡 亞樺╱台北報導】北市每位里長每年都有30萬元里民建設經費,但北市民政局今年新規定,該經費不得作為監視器維修費,引發部分北市里長不滿,向北市議員抱 怨,監視器恐成「瞎子」,讓治安更不好。北市民政局昨回應,因多數監視器已達報廢年限,若里長還有此需求,也會同意編列。
北市大安區龍坡里長黃世詮向北市議員李慶元陳情表示,里內32支監視器,對治安幫助很大,多次錄下搶案畫面幫助破案,民政局竟規定今年起30萬元的里民建設經費不得作為監視器維修用途,實在不合理。

「漠視地方治安」

黃世詮說,警局建置的新式監視器都還沒啟用,若沒錢維護監視器,監視器損壞無法發揮功能。李慶元也批評,將里辦監視器擺爛不管,只會讓治安更糟。民眾陳淑娟說:「市府花大錢建監視器,又不給修,是浪費公帑,漠視地方治安。」
民政局科長張五常說,里辦監視器使用年限5年,現逾7成、約8千多支監視器已達報廢年限,畫面變差,且警局建置監視器已逐步啟用,盼里長將經費更有效用於里內建設,目前既仍有需求,將把該規定延至明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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