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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任孩童流連 網咖賺黑心錢
2010年09月06日

治安死角
針對十一歲男童流連網咖遭誘騙綁架,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痛斥網咖業者讓未滿十八歲孩童進入,導致男童遭綁架,「網咖不應該賺這種錢!」她說,網咖出入份子複雜潛藏許多危機,遭綁架男童就是因愛玩某款線上遊戲喜好遭掌握,呼籲家長引以為鑑別讓孩童涉足網咖。
違規重罰10萬元
王育敏建議家長,平日應多關心子女作息,為避免小孩流連網咖,不妨在家中設置電腦讓孩子在家中上網,同時家中電腦內也應加裝過濾色情、暴力軟體,避免孩子接收到不好訊息。
北縣新莊分局偵查隊長劉如倫也說,根據《台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》規定,網咖設置應距離學校四百公尺以上,更禁止未滿十八歲進入,業者讓男童入內舉動已明顯觸法,經縣府經濟發展局裁罰後,可處三萬至十萬元不等罰鍰。
記者方佳怡、張嘉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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