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刀隨機砍人頸洩憤 男獲輕判6月
2014年01月10日18:04
【吳珮如/台北報導】28歲黃姓男子去年1月初晚間和父親吵架後情緒失控,在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巷口見陳男和曾姓少年站在機車旁,先罵「看三小」再持短刀砍傷曾姓少年脖子與手指,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,但士林地院今改以傷害罪輕判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8萬元。
黃男承認砍傷曾姓少年,還說「不管他幾歲,我只是要發洩情緒」,但否認想殺死對方,辯稱揮刀時少年剛好蹲下,才砍到脖子。
法官指曾姓少年雖被砍傷脖子,但沒生命危險,非重傷,且若真想殺人,當時已將短刀架在少年脖子上,應可順利割破少年喉嚨,因此認定黃男沒有殺人犯意,改依傷害罪判刑。
【更多新聞,請看《蘋果陪審團》粉絲團】
有話要說 投稿「即時論壇」
onlineopinions@appledaily.com.tw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