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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立法委員及議員們您好:

建議立法委員們將傷害罪修法為''非告訴乃論''之罪,即''公訴罪'',並移送法辦,防止有心人士趁法律漏洞持續再犯,並且危害治安!

建議議員們能重視台灣治安嚴重漏洞,建議制定規範防止恐龍法官輕判行為,並以''重判''為主人民無辜遭受不法侵害的現況,建議研討嚴懲加害人再犯不法行為!

誠懇希望立法委員及議員們能關注台灣治安嚴重漏洞,被害人身心重創及加害人持續累犯的問題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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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女人打男人,男人打男人,男人打女人,女人打女人,打人都犯罪!反霸凌!反暴力!反飆車!反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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