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死欠債男 當舖老闆判12年半

2013年06月26日17:03

【丁牧群╱台北報導】宣姓計程車運將積欠當舖30萬元,慘遭當舖老闆顏男及員工陳男押回當舖拘禁9天並毆打,導致宣男肋骨全斷、內出血死亡。事後兩名打人的男子自首,最高法院認定兩人惡性重大,今依私行拘禁及傷害致死罪,判顏男12年6月、陳男12年重刑。全案定讞。

判 決指出,顏男在台北市萬華經營當舖,2011年9月27日,顏打119報案說「店門口有人病倒」,還說有幫宣男進行CPR心肺復甦術急救,直到宣男送醫後 不治,顏、陳才向警方自首坦承打死人,但顏男辯稱:「我只踢他(宣男)屁股兩下。」陳男則說,原本只負責看管宣男,但等了9天都沒人來幫他還錢,才失去耐 心,用腳尖踢宣男並毆打身體,不料宣男竟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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顏男(後左)和陳男(前左)各被判刑12年6月、12年。 資料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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